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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批部派城乡规划督察员培训及派遣会议召开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稽查办公室
(2010年10月8日)

  2010年9月2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举行第五批城乡规划督察员(以下简称“督察员”)培训暨派遣会议。部领导高度重视,姜伟新部长会见了全体新任督察员并与大家合影,仇保兴副部长、李秉仁总经济师及办公厅主任王铁宏、人事司司长王宁和稽查办主任王早生等领导同志为督察员颁发聘书。部有关司局、单位的负责同志出席了会议颁发聘书仪式。新任督察员代表发言表示了将努力完成部派督察工作的决心与信心。

  仇保兴副部长在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他在讲话中指出,实施城乡规划督察制度四年来,各派驻城市人民政府对城乡规划重视程度显著提高,相关部门对城乡规划督察制度均给予了高度肯定,督察员后勤服务水平也逐步得到改善。为进一步推进城乡规划督察工作,按照今年全国城乡规划督察工作专题会议提出的要求,今年新聘任30名同志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五批新任城乡规划督察员,新增加唐山等19个城市,使派驻城市达到70个、督察员总数达到83名,覆盖了由国务院审批城市总体规划的所有省会城市、副省级城市以及历史文化名城(不含直辖市)。

  仇保兴副部长从科学发展的高度,对中国城镇化发展趋势和突出问题进行了全面分析,指出了城乡规划督察工作中应该关注的重点。他指出,未来二、三年我国城镇化率将越过50%。在这个关键时期,城乡规划工作出现了一些新的趋势,即:从城市优先发展向城乡协调发展转变,从注重追求财政税收向更加注重生态环境可持续转变,从高耗能建设向降低能耗转变,从城市无序蔓延向城市空间合理利用转变,从单纯注重城市发展速度向更加注重城市和谐发展转变。他指出,督察员代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使督察职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是督察员的强大后盾。督察员进行规划督察也需要有对城市发展前瞻性的思维,真正做到寓监督于服务之中。

  部领导十分重视新任督察员的培训,亲自审定培训会议方案。稽查办主任王早生同志对规划督察工作做出具体部署,提出了要求,明确了纪律。会议还特别邀请规划司副巡视员吴建平同志、城建司副司长李如生同志、规划司管理处李晓龙同志系统地介绍了《城乡规划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和《风景名胜区条例》的历史沿革、现实状况和发展方向。首批督察员谢志平和刘运琦同志就如何做好规划督察工作介绍了经验体会。

  此次会后,新任督察员将于10月中下旬陆续派驻相关城市。